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要求》,现将200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03年11月10日前,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并报软盘(请登陆科技局网站或国家新产品网站下载申报软件,通过申报软件录入,并将数据导入软盘)。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项目申报表及申报软件等相关材料可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qdstc.gov.cn)或国家重点新产品网站(http//www.chinanp.gov.cn)下载。(注意:在同一台电脑上已下载2002、2003年新产品申报软件的请先卸载,再下载2004年申报软件)

  2、必备附加材料: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辅助的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评估机构(评审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下列材料:

  ● 由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采用相关技术标准的确认证明材料;

  ● 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说明)材料;

  ● 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 由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 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 用户使用意见(报告);

  ● 图片、照片、样本、产品说明书等;

  ● 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其它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医药GMP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4、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表及附加材料一律用A4纸,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备材料、辅助材料的顺序简易装订(上报国家前由科技局统一装订,申报单位不得采用其它形式装订)。

  三、申报重点

  2004年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积极研究、制定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特别加强对装备制造业和能够促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新产品的支持。

  四、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五、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把符合国家新产品要求的项目报送到国家科技部。凡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项目,市科技局将跟踪检查、验收。

  受理地点:青岛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市府前楼647房间)

  联系人:王学村

  联系电话: 5911343

 

附件: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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