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基字 [2004]2号

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科技将才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市科技局决定从今年起设立“青岛市科技将才专项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计划设立的宗旨是紧紧围绕青岛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在我市优势学科、重点学科领域以及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选拔、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秀学科带头人、高新技术创业带头人,以及对重大科学问题、应用技术问题进行学科交叉研究的创新团队。

  二、该计划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项目资助的形式实施,重点资助为青岛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前瞻性技术储备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以及能够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该计划共分三种类别。一是科学研究,二是科技创业,三是科研创新团队。采取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定期考核、滚动支持的办法实施。由推荐与提名相结合产生候选人。

  四、该计划的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周岁,在青岛市有固定工作单位,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所必需的科研、开发条件,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本项计划资助的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从事科学研究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在各自的学科领域起骨干核心作用,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进入国内或国际科技先进水平行列,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和一定影响力,代表本地区最先进的研究水平;

  2、在所从事的科学研究中,取得被国内外同行公认、具有前瞻性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3、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多篇重要科技论文,以本人为主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二)从事科技创业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在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并以转化该成果为目的进行科技创业。组织、实施该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或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在青岛市转化该科技成果;

  2、转化的科技成果属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工艺先进,已推出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在同行业中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转化科技成果的创业公司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和良好的生产条件,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近期有望成为青岛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申请科研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是该研究领域国内一流的科学家;

  2、有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以硕、博士中青年学者为骨干研究力量的人才梯队(不少于10人);

  3、团队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在本专业研究领域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代表本地区最先进水平,承担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已取得被国内同行公认的突出成绩;

  4、具有一流的科研设备和条件,科研经费充足,依托单位有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

  五、各单位须对申请者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总体规划,对申请者进行严格把关和择优遴选。

  六、该计划采取限项申报制。中央、省驻青大学和研究院所申报数量不超过 3项(含团队),各区(市)科技局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不超过1项。

  七、依托单位应对入选者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并以不低于该计划资助 1:1的比例进行相关方面的匹配,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和支撑环境。

  八、申请者需填写《青岛市科技将才专项计划申请表》(见附件。电子表格可到青岛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www.qdstc.gov.cn),由依托单位审核并择优推荐。各驻青和市属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其他单位通过区(市)科技局申报。

  九、各单位请务于 7月28日前将《申请表》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基础科研处。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新 石德武

  联系电话: 5911340 5911943(fax)

  E-mail: liujx@qdstc.gov.cn shidw@qdstc.gov.cn

  地址:市政府大楼 6楼663房间

 

附件青岛市科技将才专项计划申请表

 

二OO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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