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各区、市科技局,各高校、科研机构、市直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 加强我市科技发展计划与项目的科学管理, 规范管理程序, 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 充分体现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保障科技计划与项目的顺利实施 。现将《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科技发展计划与项目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五年 八 月 二 十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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