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岛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青科高字 [2007]2 号 关于进行2007年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市科技局将于今年 6 月至 10 月对需参加 2007 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 414 家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对象 1 、 2005 年经批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 、 2005 年经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3 、 2006 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中限期整改的企业; 4 、 2007 年由外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 130 号令《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询青岛市科技局网站“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政务平台”(网址: http://www.qdstc.gov.cn )。 三、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参加复审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超过有效期的,请在复审之前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参见青岛市人民政府 103 号令《青岛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四、企业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 、参加复审的企业,请登录市科技局网站“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政务平台”,按照要求直接在网上填写有关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企业所填资料及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其中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以由中介机构出具的 200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上传的各项附件需有书面文本以备现场查验。 五、复审时间安排及程序 今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将于 6 月 1 日 至 10 月 31 日 进行。企业登录政务平台后上传复审材料,经各区、市科技局及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由市科技局审核,重新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联系人:青岛市科技局高新处 崔嶙 电 话: 85911337 邮 箱: cuil@qingdao.gov.cn
附件: 2007 年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名单。
二 〇〇 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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