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农社字〔 2007 〕 3 号 关于申报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字〔 2007 〕 27 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请严格按照《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和《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的要求登陆 http://program.most.gov.cn 在线编写、提交、打印有关申报材料,相关文件请登陆 http://www.most.gov.cn 或 http://www.qdstc.gov.cn 下载; 2 、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必须是在 2005 年 1 月后进行认定的成果; 3 、各区市项目由区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发函推荐,市有关单位项目由各相关部门科技处推荐,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 、各区市及有关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为 1 项; 5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推荐。 二、受理时间 1 、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 5 月 10 日 ,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请各有关单位于受理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有关材料在线提交,纸质材料一式 3 份报送青岛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处。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青岛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处 纪芳 电话: 85911341 85911941 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 11 号 665 房间 青岛市财政局农业处 杜明 电话: 85855978
二 〇〇 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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