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国科办农字〔 2007 〕 2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了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和《“十一五”农村科技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 ( 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1) ,现予发布。 请有关单位根据《指南》内容,按《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 ( 见附件 2) 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请各地方科技部门与财政 ( 务 ) 部门联合向科技部、财政部申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 ( 局 ) 向科技部申报。科技部、财政部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为受理单位,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5 月 25 日 。 联系人与电话: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谭华、饶世平 010-51503912 51503675 科技部农村司:秦卫东、胡京华 010-58881412 、 58881411 财政部农业司:丁丽丽、李新海 010-68551431 、 68551432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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