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国科办农字〔 2007 〕 2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了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和《“十一五”农村科技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 ( 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1) ,现予发布。

  请有关单位根据《指南》内容,按《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 ( 见附件 2) 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请各地方科技部门与财政 ( 务 ) 部门联合向科技部、财政部申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 ( 局 ) 向科技部申报。科技部、财政部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为受理单位,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5 月 25 日 。

  联系人与电话: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谭华、饶世平

  010-51503912 51503675

  科技部农村司:秦卫东、胡京华

  010-58881412 、 58881411

  财政部农业司:丁丽丽、李新海

  010-68551431 、 68551432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07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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