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青科办字〔2003〕5号


 
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科技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有关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科技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各项部署,经市科技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一步调动全市科技力量,积极投入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防治工作中切实依靠科学、讲求科学方法。非典型肺炎是突发性、传染性较强的新发重大疾病,目前对该病的病原传播规律、致病机理尚不明了,因此,在预防、防治工作中一定要统一安排和部署,特事特办,高度重视科技攻关,讲求科学方法,尊重科学规律,依靠科学办事。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必要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二、当前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点是临床治疗、快速诊断和控制疫情蔓延。各单位要组织科技力量,调动科技资源,筹措经费,切实配合卫生等部门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预防、防治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的科普宣传,防患于未然,目前非典型肺炎疫情在全国二十六个省市都有发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各单位要及时将预防非典型肺炎的科技知识传播到人民群众中,普及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科学知识、传播积极预防的科学方法、宣传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提高人民群众的预防救治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人们依靠科学战胜疫病的信心。这对防治疫病扩散,稳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战胜疾病的信心至关重要。各单位的安排和部署要注意与青岛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安排相衔接。

  四、根据科技部的统一部署,今年科技活动周的主题已经调整为“依靠科学,战胜非典”。请各单位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科技活动周期间,各项活动必须围绕“依靠科学,战胜非典”来展开。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尽快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科普挂图等形式,加强非典型肺炎的科普宣传工作。要把开展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科普活动作为当前科普活动的中心任务来抓。

  五、为了共同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科技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向市科技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本单位在非典型肺炎防治方面的科技部署和工作进展,需要通报的主要内容有:

  1、预防传播、传染的主要技术措施与效果。主要包括消毒药品,防护器具,以及公共场所与交通工具等方面防止传染的措施与效果,技术方面存在的困难或问题。

  2、防治工作中科研方面的重大需求或特殊需求。需要组织、协同全市科技力量开展协作的重点、重大问题。各单位正在开展的科研项目及预期效果。

  3、防治非典型肺炎过程中搜集的其他技术信息。包括国内外的技术信息,预期和防治措施等。要加强信息交流,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究。

  在这次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广大医务人员治病救人、无所畏惧的行动为我们树立了丰碑。希望全市科技界以他们为榜样,迅速地行动起来,以科学求实的精神和为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振奋精神,与全党、全国人民一道,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充分发挥科学的力量,坚决与各种伪科学、反科学和迷信活动做斗争,大力弘扬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斗争中体现出来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伟大民族精神,为夺取抗击非典型肺炎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而努力奋斗!

二○○三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非典 防治 科技工作 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03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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