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程序

政策法规依据: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工作内容及程序:
1、每年初,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转发下达申报通知。
2、市属科研机构可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材料,按时报送基础科研处。
3、由基础科研处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项目,经分管局长审定后,按时上报省科技厅。
4、对列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由基础科研处负责管理、验收。
办理处室及联系电话:
基础科研处 8591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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